2012年03月04日约14时,在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茶庵寺山边捡拾男性弃婴一名,该弃婴经公安机关护送至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后由江门市社会福利院监护至今。
请该儿童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江门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联系,联系电话0750-3503130,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无法确定监护人的,该儿童将被依法收养。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