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畜禽养殖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全市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鹤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并延长有效期5年,在2025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社会团体、单位、个人意见建议1条,具体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表
《关于修改〈鹤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及延长文件有效期》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表
序号
社会团体、单位、个人
修改意见
意见采纳情况
备注
1
匿名
建议划定范围明确列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有哪些。
不采纳。理由:我市没有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