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87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张先生 0750—387122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建成时间
备注
1
袁锦威
房屋所有权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石龙三坊30号
283.78(房屋)
住宅
199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8日